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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故事 | 叶翔:做个多角色的“无袍法官”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13 20:45:02 打印 字号: | |

人民陪审员通常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以对民风民俗的熟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架起群众和法院的民意沟通桥梁。

今天,睢宁法院带您走进人民陪审员,一起听听他们的心得体会和参审故事吧……

做个多角色的“无袍法官”

睢宁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翔

时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我被任命人民陪审员已经四年了。

四年里,我热情和热爱参与庭审;我耐心和细心参与调解。我以积极的心态,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我坚持公平正义,严守当事人的秘密。但是,我认为,只具备这些素养还不够,作为“无袍法官”,还要具备多角色、随时转换的能力。

当好公平公正的“监督员”角色

人民陪审员从当事人的处境、态度、认知、家庭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大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让主观评议和客观事实,既合乎“情”又不违背“法”,让它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相互融入,达到互补。法庭上,之所以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和评议,就是为了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一言不发,又如何体现“监督”?所以适时、有价值地提问,就是在行使人民陪审员“监督”的权力,担当“监督员”的角色,从而更好地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

当好诚恳负责的“调解员”角色

审判中,调解活动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调解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化解争议,增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也参与过很多次调解,对这些案件有很深的感触。其中一个案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35岁的钟某是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十岁的儿子。一次与几个同学聚会,气氛融洽大家喝了不少酒。同学李某提议要给钟某介绍男朋友,而同学宋某却开玩笑地说钟某脾气暴躁又带着个“拖油瓶”,不好找对象。钟某听到这话,拿起酒瓶砸向宋某的头部,致使宋某头部伤口缝合三针,住院二十余天。宋某将钟某诉至法庭,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万多元。经过机构鉴定,宋某属于轻伤害。面对高昂的赔偿费,钟某说出了自己的处境:离婚后,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几乎没有积蓄,东拼西凑了5万元,希望宋某能够原谅并接受她的歉意。宋某不接受钟某道歉,并且执意要求赔偿。钟某哭着说:我知道我错了,我非常后悔。我能拿出来的我都拿出了,连孩子储蓄罐里的压岁钱都拿出来了,我实在没有钱了。法庭上,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客观情况,极力地调解,宋某做出了让步:赔偿费8万元,不能再让步了。钟某又哭着说:能借的人我都张口借了,实在没有钱了。

听到这里,我知道钟某确实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于是,作为陪审员的我开始从中调解。从社会层面到家庭层面,从家庭关系到邻里关系,从邻里情到朋友情、同学情,从同学情上升到“共情”。经过我与法官们的调解、劝说,宋某同意接受钟某的道歉,只要求赔偿5万元。

当好积极热心的“宣传员”角色

每一个案例,都是“现实版”的教材。在陪审中,我把案例及法庭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按类型整理,梳理成笔记,向身边的人进行宣传,希望他们要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有良知、有道德、有底线的公民。同时,我加入普法队伍,进社区、进网格、进校园,普及法律知识,维护自己权益,为社会的治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叶翔:笔名叶子,作家、编剧,发表诗歌、散文、人物通讯等600多篇,出版诗集《河流》《替草木活一回》,于2018年10月被睢宁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睢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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