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睢宁法院执行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执行干警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下沉,就地转化社区志愿者参与疫情服务,与此同时,借助信息化平台创新开展执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确保执行脚步不停,力度不减。
执行在线
基本案情
原告安徽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因被告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安徽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江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开展线下调查,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沈某进行电话约谈,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及信用惩戒风险。被执行人向本院反映,因疫情原因导致暂无流动资金,申请分期履行。经本院审查,根据县法院、县信用办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黄、灰、黑”分级惩戒和信用动态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本院决定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
执行结果
在宽限期到期前,因疫情防控,无法现场办公,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网上视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经法院主持,双方最终达成合意,被执行人当天一次性履行48万余元,本案执结,共计执行到位65万余元,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进行修复,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对其正常运营的影响,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办理均表示满意!
近年来睢宁法院针对情况各异的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分级惩戒措施,在缓解执行压力的同时,还帮助企业渡过“高压期”,让其“纠错复活”,为睢宁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馈。
下沉“疫”线
执行干警赵梦龙、夏镜山 、张鼎、张釜烽主动报名参加封控区疫情防控工作,搭建临时帐篷,24h轮班值守;值守期间,夏镜山同志了解到四号楼里有一位癌症晚期患者急需药品和牛奶鸡蛋等营养品,夏镜山同志一边积极联系后勤保障人员调度物资,一边安抚业主及其家人的急躁情绪,张釜烽同志配合夏镜山同志冒雨当天完成此次配送任务。
执行干警宋丽丽虽在哺乳期,但她把刚出生的小孩交给家人照看后,坚持参加抗疫一线,践行入党誓言;为预防降雨,宋丽丽提前备好了雨伞,坚守岗位,不打折扣地完成小区防疫任务。
执行干警王共升作为一名退伍老兵,他主动担当志愿者组长,扛起最重的担子,虽然他更加辛劳,但他依然义无反顾,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了“红色”模范作用,弘扬了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
执行干警庄亚不顾心脏旧疾,因公外出返回隔离期满后立即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他每天接送徐州来睢支援的医护人员、统筹社区防控和物资保障工作,从凌晨至凌晨,每天只能在搭建的简易帐篷休息2-3个小时。
疫情来临后,执行干警姚尧、王硕、任天阳、曾林洋、胡岩、朱浩、吴中豹等一大批同志积极响应县里号召,就地转化,投身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在临时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睢宁疫情防疫工作的有序稳定开展。
像这些凌晨起床协助居民做核酸、发放物资到深夜等等感人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平凡的人做着不平凡的事,真心为他们点赞,也为我们自己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