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执转破”“类个人破产”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苏州召开,睢宁法院作为机制创新获评单位之一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上,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娟以此次获评“深入推进诉执融合优化类个人破产办理机制”为题,从听证前置、保障合法实体权利;诉执合并,实现债务实质清理;制度创新,发挥程序实质作用;公证参与,强化全程监督制约;护航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诚信当先,发挥司法价值导向等方面作工作汇报。
此次除了工作机制获得表彰外,该院“程某某类个人破产案”“刘某某类个人破产案”获得“类个人破产”优秀案例。
自被省高院确立为开展“与自然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法院以来,睢宁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精准指导下,以当前法律规定为基础,借鉴公司破产的制度设计,结合案件性质和工作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出台《睢宁县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及非法人组织“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试点过程中依法对类个人破产程序进行探索创新,对实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听证前置+诉执合并实质清理”的审理新模式。目前,睢宁法院已审结52件类个人破产案件,共涉及债权人150人、债务人52人,总债务金额2218万元,清偿到位金额856万元,债务清偿率达38.6%。试点工作相关经验5次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多篇案例被省高院评为典型案例,并被徐州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一等奖,获评睢宁县委改革创新奖。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强化审理理念提升,继续依法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个人债务清理让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为诚信社会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为推动我国诚信立法和个人破产立法贡献司法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