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法院受邀参加湖北省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六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并以该院试点工作为样本做了题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创新机制研究”的专题发言,破产法专家学者、与会人员对睢宁法院个人破产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与充分认可,同时荣获第六届破产法珞珈论坛优秀奖。
睢宁法院自2019年被省高院确立为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法院以来,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已审结52件类个人破产案件,共涉及债权人150人、债务人52人,总债务金额2218万元,清偿到位金额856万元,债务清偿率达38.6%,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重成效。
睢宁法院代表发言
睢宁法院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对创新机制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发言。程序上首创“听证前置”,在立案审理前对案件严格审查。创新优化审理程序,建立“十到位”工作法,推动案件审理实质化;实体上创新诉执合并实质清理机制,拓展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受理范围,将诉讼案件一并纳入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利用豁免财产制度保障后续生产经营,并准许债务人在符合条件下再次申请,同时为防止债务人恶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家庭、社会责任,对债务人应承担的赡养费、抚养费等法定义务等不予免除。
付超博士进行点评:付超博士认为睢宁法院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听证前置的程序设置具有创新性,诉执合并的审理方式,有利于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吴亦伟法官进行点评:吴亦伟法官认为睢宁法院对豁免财产的设置保障了债务人及其被扶养人的生存权,对今后豁免财产的范围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付军律师进行点评:睢宁法院的宝贵经验具有重要价值,通过债务清理让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贡献司法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