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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速裁调解一体化——速裁团队调解摘影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29 10:24:3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提升睢宁法院社会治理协同中心实质化解纠纷成效,讲好法治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树立司法公信力,睢宁法院通过探索构建“六个一体化”(即,协同共治一体化、分级化解一体化、速裁调解一体化、城乡治理一体化、信访处置一体化、府院联动一体化)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一站式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路径,实现了矛盾解纷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篇

这一天吴艳法官接了16个案件,调解成功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4件),开庭审理了一件商品房纠纷案件,一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吴艳法官将劳务纠纷案件(14件)圆满化解后已接近中午12点,紧接着吴艳法官团队另一组助理和书记员询问,后面是否有其他开庭任务,如果没有是否可以安排速裁开庭审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因为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将业主诉至睢宁法院。最初,该案件是由调解员邓传彬进行调解,法官助理按照以前相同判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指导,书记员对调解内容记录,如果调解成功,由法官助理协助进行司法确认。

然而在刚刚调解的过程中,因双方争议较大,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没有支付物业费,另一方主张不支付物业费的原因是物业服务不到位,自己东西丢失是因为物业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双方均表示,现在就由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判决多少就交多少钱。

在吴艳法官进行劳务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已经将案件送去诉讼服务中心转为正式进行诉讼程序的案件,庭前准备已经做好,随时可以开庭,吴艳拿起法袍前往法庭通过速裁程序当庭审理并宣判……

法官助理篇

这天,法官助理薛冉成功调撤8件不同主体间的劳务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四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四件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义务,原告撤诉。

8件的案件的案情不同,有因租赁设备未支付租金、有因购买建筑材料未支付货款、有因跟随做工未支付工资款、有因设施毁坏索要赔偿等诉至睢宁法院。

8件案件,有的双方当事人在薛冉的分丝条缕、释法明晰的说理下,原告当场履行应尽义务,案结事了。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崩溃痛哭,不能认同赔偿义务,但薛冉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出发,通过面对面、背对背与当事人沟通,最后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义务,原告撤诉。有的当事人,有苦难言,清晰知道自己该履行义务但确实存在困难,最后在薛冉的协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主要部分达成分期支付协议,其他诉求自愿放弃。有的当事人,身处外地,不便到庭,薛冉遂通过手机微信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建议,并进行一对一反馈,细致磋商,最终达成确认调解方案,并进行线上签字确认。

纠纷之争背后是当事人说不清、理还乱的难心事,“口舌之争”一触即发,薛冉坚持把一个个当事人的情绪理好、把一件件案件的矛盾理清,让矛盾彻底化解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8件案件的圆满化解,付出的努力不是能用一句两句可以诠释的,设想一天的工作场景,面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纠纷、不同的局面,这背后凝结着薛冉许多看不见的心力、情力。

调解员篇

这一天,调解员邓传彬今天排期了8个相同被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均是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业主遂起诉开放商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而开发商辩称,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确实存在延期交付房屋的现象,但是延期交付房屋的原因是,大气污染管控和疫情防控影响生产,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要求分别扣除209天、90天。

前期,该类系列案件的承办法官吴艳通过选取典型案件进行示范性诉讼判决,并在示范性诉讼后,会同司法局、信访、住建、城管等涉案单位进行研商,参照示范性诉讼结果,寻求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开协同化解,经过,数轮辨法析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类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因该公司之前有作为被示范性诉讼的案件,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确实存在逾期交房行为,但确实存在不可抗力因素,部分支持业主诉求,并根据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同,对因受大气污染管控和疫情防控分别予以扣除60天或90天的时间。

因此,调解员邓传彬参照示范性诉讼判决结果,与当事人进行逐一沟通,8件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全部化解

 

这一天,调解员赵永康成功化解了三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劝解撤回起诉三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前期,对因开发商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业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赵永康通过电话、电子送达等方式调解的基础上,利用法官示范性诉讼的判决案例,发挥生效裁判的示范作用,寻找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参照示范性诉讼判决结果,对案件持续展开协调化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三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3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推送至调解员赵永康进行调解,赵永康按照以前调解物业纠纷的经验和判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在赵永康的不懈努力下,3户业主当场交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予以撤诉。

这些仅是睢宁法院每一位战斗在司法审判最前线工作人员的缩影,在为民办实事、为民司法的道路上,这样的场景每天都生动演绎。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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