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立案受理徐州亚米哥制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该30家破产清算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徐州亚米哥制帽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城东二小路36-6,注册资本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蔡佳融。
(二)徐州汇福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新城东路南侧(佳佳防撬门厂院内),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永。
(三)江苏兴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天虹大道锦绣豪庭6号楼2单元24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仝青松。
(四)徐州银泰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古邳镇园区17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欣欣。
(五)徐州恒成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魏集镇工业园集中区A区18号,注册资本81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宇。
(六)睢宁县玲姐百姓酒店:住所地睢宁县城青年东路8号(徐沙河新天地5号-1),出资额50万元,投资人许彬。
(七)江苏三信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外环路北邱洼社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彤。
(八)江苏托鑫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宁江工业园睢谷科技园Z区17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静。
(九)徐州福华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工业集中区1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光亚。
(十)睢宁百顺财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胡元社区杏花苑小区门面房,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瑞东。
(十一)徐州贸昌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王集工业园区7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红春。
(十二)徐州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中山北路132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龙元。
(十三)徐州爱思特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中山北路132号,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端芳。
(十四)徐州飞燕蔬菜加工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姚集镇油坊村四组,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新。
(十五)徐州市国建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耀华苑公寓2号楼4单元404室,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建。
(十六)徐州小龙车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天虹大道,注册资本660万元,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十七)徐州山川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桃园镇工业园区39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耿芳芳。
(十八)江苏八通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魏集镇陶河村42号,注册资本28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秀娟。
(十九)睢宁东方希尔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城东环岛园盘北侧,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玉龙。
(二十)江苏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桃园镇桃园村六组38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丽。
(二十一)徐州启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桃岚化工园朱官路15号,注册资本27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那那。
(二十二)徐州佳泰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河街道滨河街坊中心2幢3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春宁。
(二十三)徐州纳格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睢宁县凌城镇工业集中区 201号,注册资本688万元,法定代表人孙传静。
(二十四)徐州世阳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双沟镇粮管所西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思刚。
(二十五)江苏腾鲤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宁江工业园睢谷智慧大楼四楼3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波。
(二十六)徐州宋氏百德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南、外环西路交汇处,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慧艳。
(二十七)徐州博川茧丝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桃园镇宋楼村四组,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元刚。
(二十八)江苏幽悠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沙集镇东风村孙西组253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林。
(二十九)江苏肥肥猪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庆安镇三闸村二组,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增国。
(三十)睢宁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汤刘村秦吴组徐宁路南侧,注册资本20.22万元,法定代表人顾元银。
二、申报条件
1.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为编入徐州市管理人名册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简单的无产可破案件需在接受指定后2个月内完成管理人工作内容。
5.在本院2023年第一次、第二次招募管理人时被选任为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招募。
三、管理人确定方式
本次30件破产案件共分10组(分组见附件2),每组案件确定1家机构担任管理人。本院将根据管理人资质、团队实力、从业经验、管理人报酬收取、主要业绩等方面从申报机构中择优评选后,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每组案件管理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6月25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pdf版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睢宁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指定邮箱:1778787227@qq.com。
联系人:沈丽娜,联系电话:19805014009。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附件:
1.《睢宁县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名表》
2.案件分组明细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