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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法院招募管理人公告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04 08:31:47 打印 字号: | |

本院已立案受理江苏东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该26家破产清算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院已立案受理江苏东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该26家破产清算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江苏东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朱集村商贸城,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田锋。

(二)徐州香柏源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新城东路南侧(佳佳防撬门厂院内),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永。

(三)睢宁县宏丰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天虹大道锦绣豪庭6号楼2单元24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仝青松。

(四)江苏云女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古邳镇园区17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欣欣。

(五)徐州科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八一东路7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科。

(六)徐州蓝钥匙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城青年东路8号(徐沙河新天地5号-1),出资额50万元,法定代表人聂超。

(七)徐州筑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古邳镇古陵路1_137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岩。

(八)徐州拓普泰克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工业集中区1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光亚。

(九)徐州欧唄莎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胡元社区杏花苑小区门面房,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瑞东。

(十)徐州千惠泰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城河北街13号开泰大厦1-10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千野。

(十一)江苏天港华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新城家电园物管楼303室,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仝德报。

(十二)睢宁县瑞源食用菌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梁集镇梁集村胡圩组125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练。

(十三)江苏驰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双沟镇纪湾村206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位文明。

(十四)徐州泰虹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城东升街203号(睢宁县第三棉纺厂院内),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西标。

(十五)徐州市松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双沟镇双塔路红绿灯路口西侧50米,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余荣胜。

(十六)睢宁县韩尚家具厂,住所地睢宁县沙集镇东风村孙朱路西侧,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投资人丁卫民。

(十七)江苏苏爱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樱花路39号,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守壮。

(十八)徐州悦馨窗饰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沙集镇和平工业园,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沙俊勤。

(十九)徐州利宁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魏集镇张铺村梁庄组(睢浦路东侧),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生楼。

(二十)江苏多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文学南路杂品公寓一栋30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凌雨升。

(二十一)徐州荣本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魏集镇工业园区785号,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时兴旺。

(二十二)江苏福丰一清生态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古邳镇古陵路34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金元。

(二十三)睢宁县润达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金府园A区39-40号,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宏栋。

(二十四)徐州兴合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庆安镇鲍庙村一组,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连芝。

(二十五)徐州创灵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金城街道苏源社区云河公寓31号门面房,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安永。

(二十六)睢宁县晟世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城东升街9号,注册资本6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士保。

二、申报条件

1、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为编入徐州市管理人名册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简单的无产可破案件需在接受指定后2个月内完成管理人工作内容。

三、管理人确定方式

本次26件破产案件(见附件2),每件案件确定1家机构担任管理人。本院将根据管理人资质、团队实力、从业经验、管理人报酬收取、主要业绩等方面从申报机构中择优评选后,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每件案件管理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8月7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pdf版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睢宁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指定邮箱,1778787227@qq.com。

联系人,沈丽娜,联系电话,19805014009。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附件

1.《睢宁县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名表》

2.案件明细

 

 

二三年八月二日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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