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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3号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睢宁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立法贡献“金点子”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7 15:29:23 打印 字号: | |

10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举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建议书采纳证书颁发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向提出高质量立法建议的睢宁法院颁发第0003号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后,首次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受到全国人大、新华网、新华日报、江苏法治、现代快报等十余家主流媒体关注报道,江苏卫视等多家媒体进行了集中采访。

此次意见征集,睢宁法院建议增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要求的条款,以及增加配送单位为配送非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规定。经人大常委会研究,在新增加的条例第三十三条中明确“引导邮政、快递、外卖等配送单位为配送非机动车、配送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睢宁法院作为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中的唯一一家法院,坚持在日常审判实践中,发掘法律法规中的空白和不足,将案件裁判暴露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今年6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的征集工作在睢宁法院召开专题座谈会,与睢宁法院一线法官以及各交通管理局、交警等12个部门就《条例》进行充分探讨交流,调研组对睢宁法院开展的基层立法联系民意征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如在此次座谈会上,睢宁法院结合交通事故纠纷审判,发现涉及快递、配送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案件多发,但配送非机动车往往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导致后续履行责任困难、无法有效调解和调解等实际情况,建议增加配送单位为非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为配送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的规定,最终被采纳。


同时睢宁法院在《条例》基层民意征集征集工作中,还发挥“巡回审判+”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发送立法意见征集问卷,借助家事审判区、刑事审判区“法院开放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请进来”现场民意采集。并在县镇两级综治中心构建由“综治网格员、司法协理员、立法信息员”组成的 “三位一体”基层立法联系机制,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真知灼见,民意征集问卷浏览量386次,回收问卷177件,梳理出有效民意45条,最终有9条修改建议被条例吸收和采纳。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继续发挥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和桥梁作用,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推动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让立法更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为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睢法智慧。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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