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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睢宁法院王震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8 10:44:49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睢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震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王震,男,汉族,19848月生,山东曲阜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法官,现任睢宁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兼任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成员、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官学院兼职教师、江苏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江苏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被徐州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授予“徐州市最美法官”、“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获徐州市委市政府“政法杰出卫士”等称号。撰写的案例文书,荣获最高院“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省高院“全省优秀法律文书特等奖”,入选最高院、省高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多次获“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等。自参加工作以来,王震一直致力奋斗在基层审判第一线,审结刑事案件2000余件,10余篇裁判文书被最高院、中国法学会、省高院、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10余篇论文在“中国法院网”、《审判研究》、《江苏法制报》等法学期刊、网络发表或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20余篇信息、调研报告被江苏省委、省高院、徐州市委、市中院采用,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其所在庭室先后荣获“徐州市政法标兵单位”、“江苏省刑事审判先进集体”、“江苏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荣誉是对王震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保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肯定与褒奖,但在王震看来,他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在未来的法治道路上,初心不改,使命在肩,坚定前行,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万家灯火。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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