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眼看着又过了一年,工钱什么时候能结给我们啊。”在魏集法庭立案大厅一脸愁容的老陈说起包工头赵某的欠薪行为。
2021年,老陈等十余人跟随包工头赵某在某工程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因工程款迟迟没有结清,于2022年1月赵某向老陈等人出示欠条。然而,两年来多次讨要未果,老陈等人将承包方、分包方、赵某诉讼到魏集法庭。
承办法官在审查案情后的得知,赵某是工程项目总承包方的二次分包方,由于案涉项目工程还未竣工验收,三方之间的工程款也并未经结算。同时,承办法官注意到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是三方作为被告。
为了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法庭同时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司法所进行沟通交流,并推送至魏集镇司法所进行联合化解。在法院调解员与司法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法庭释法明理,分包方自愿替赵某支付老陈等十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同时老陈等十人自愿撤回对总承包方的起诉,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该案系法庭人民调解员与魏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合力化解的批量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工资权益,维护一方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案件系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滴灌“三农”、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件。该起群体性案件的有效化解,既是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体现,又是人民法庭主动司法、服务“三农”、保障乡村振兴的有力展示,为处理类似大型群体性纠纷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下一步,睢宁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意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着力推进诉源治理,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