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立案受理徐州天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该5家破产清算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徐州天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八里金属机电产业园105,注册资本58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修云。
(二)徐州苏博纺织有限公司,睢宁县睢城镇工业集中区(青年东路北侧)A区8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守柱。
(三)徐州专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文学北路2号金泰尚城6幢1单元105室,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秋生。
(四)徐州金三元油脂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化工园区104国道南侧、经二路西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顾修文。
(五)徐州佳泰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桃岚化工园韩二村杜庄组18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现纯。
二、申报条件
1、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为编入徐州市管理人名册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简单的无产可破案件需在接受指定后2个月内完成管理人工作内容。
三、管理人确定方式
本次5件破产案件(见附件2),每件案件确定1家机构担任管理人。本院将根据管理人资质、团队实力、从业经验、管理人报酬收取、主要业绩等方面从申报机构中择优评选后,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每件案件管理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2月19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pdf版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睢宁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指定邮箱:
1778787227@qq.com。
联系人:沈丽娜
联系电话:19805014009。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附件:
1.《睢宁县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