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睢宁法院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依法惩戒并重,对群众的呼唤有需必应、有求必动,不畏千辛万苦、山高路远,定将申请人的权益保护到底。这些行动的背后,有卓效的执行成果,也有当事人深情款款的感谢。
一周以来,睢宁法院共出警36人次,警车40余辆,排查执行线索50余处,依法拘传12人,执行到位金额80余万元,执行完毕20件,促成和解40件。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刘红星秉持“小标的,大民生”“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依法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张贴公告后,被执行人与刘红星进行联系,希望与申请人当面协商。随后,在案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达成和解后,申请人特意送来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向刘红星表达感激之情。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人联系执行干警胡岩表示被执行人联系自己要求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后才愿意支付,如不放弃则一分钱都让其执行不到。胡岩了解情况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展开调查,发现其名下并无财产。随后,胡岩法在早起行动中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寻找,并无踪迹,并在大年三十再一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并向其亲属进行法律释明。最终,在高压态势下,年后上班,被执行人主动联系胡岩要求履行义务,申请人则自愿放弃利息主张,案件顺利执结。结案后,申请人向胡岩送来锦旗,特来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