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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校园霸凌说“不”——睢宁法院李集法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29 08:46:54 打印 字号: | |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努力让所有少年都能拥有美好灿烂的明天,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也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法治防线,强化学生法治意识,3月27日,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李集镇中心小学刘江校长代表李集镇辖区小学向睢宁法院李集法庭武震庭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双方就校园法治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李集法庭王硕法官来到轴山小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拒绝校园霸凌,护航青春成长”的法治教育讲座。

“给同学取侮辱性绰号属于霸凌吗?”“遇到霸凌我们怎么应对?”讲座上,王硕法官围绕预防学生欺凌、预防诈骗等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通过以案释法,把枯燥的法律知识说清楚、讲明白,孩子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王硕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学生们详细解读了关于校园霸凌的法律规定,并指出了霸凌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是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基石,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他还就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提出了具体而有效的建议,呼吁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治意识,不做沉默的“羔羊”,勇于向欺凌行为说“不”。

讲座结束后,王硕法官还对需要帮扶的青少年开展心理访谈,从多个方面了解青少年们面临的心理问题以及生活、学习中的困惑,对孩子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指导孩子们在学校如何与老师、同学们更好相处,在家里如何与长辈沟通,告诉孩子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面对,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多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

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被宠爱,每一个青春梦想都值得被看见、被呵护。对于困境青少年,睢宁法院将坚定不移继续对他们开展帮扶工作,用法治和关爱持续守护他们健康成长,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此次讲座和对接帮扶活动进一步赋予了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的新内涵,是以法治副校长为抓手,在前端对未成年人予以全方位保护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睢宁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主题丰富、内容多样、形式灵活的法治教育活动,以法治之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能动履职彰显法院担当。



 
来源:李集法庭 郭依欣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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