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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08 09:37:20 打印 字号: | |
校园是一方净土,而校园欺凌是其中不和谐音符,无论是欺凌者、被欺凌者还是旁观者,都会在校园欺凌的环境中受到身心伤害。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防范校园欺凌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睢宁法院刑庭的法官们深入睢宁县第三实验小学,为该校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第三实验小学校长王思军向睢宁法院刑庭庭长王震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王庭长表示作为三小的法治副校长,是荣誉,更是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按照三小的校园生活环境提供特色法治课堂,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帮助学生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动中,刑庭的法官们用一个生动的水瓶实验引入本次课程的主题: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并围绕“校园欺凌是什么”、“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进行详细阐述,用简洁易懂、生动形象的语言向学生解释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以及告知学生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并告诫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法律问答环节,同学们针对本次课程中讲解的法律知识和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们提问,法官们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鼓励同学们自觉抵御校园欺凌,不做欺凌者,不当受害者,拒做旁观者。



 
来源:刑庭 朱昱洁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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