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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采 | 诚实守信敢担当 善意文明促执结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09 08:20: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睢宁法院执行局顺利化解了一件难缠的“家务事”。许某与胡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睢宁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胡某某返还原告许某彩礼等共计20余万元,被告胡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徐州中院,经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胡某某未依法履行返还义务,许某向睢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王佃威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信息。随后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经过多方调查,王佃威终于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电话里表示,目前经济困难,希望法官给予其一定的时间筹钱,并承诺清明节过后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王佃威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电话里督促被执行人要讲诚信、守法律,务必要按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

虽然被执行人在电话里作出了承诺,但执行法官仍不放心,并做好两手准备,如果清明节过后被执行人不来,则在清明节过后的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中,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去调查、拘传被执行人。清明节后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主动到睢宁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并将现金20万元一次性交至法院账户,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做调解工作,申请人让步部分迟延履行金,一起历经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的案件,最终得以顺利化解。


法院的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但面对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充当了“调解员”的角色,最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成双方当场执结,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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