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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绽芳华,英姿促公平——睢宁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荣获“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0 10:53:19 打印 字号: | |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近日,徐州市妇女联合会对全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予以表扬通报,睢宁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荣获“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睢宁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求真务实,多措并举,以司法的温度呵护万家幸福,以司法的力度筑牢权益屏障,紧紧围绕弱势群体综合保护工作大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由热爱家事审判、业务能力突出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组成专业的审判团队。庭室女干警居多,年龄横跨60后至90后。她们充分发挥自身女性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工作机制,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成立婚姻家事纠纷特色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方式,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案件的特色审判模式,建立健全婚姻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转。

二是打造中小学校外实践基地。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组织中小学校师生到睢宁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中心,由工作人员引领参观法院文化长廊及特色法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和法律尊严;并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与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联合开展民法典案例评析。

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出优秀的法官及助理作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多次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并制作暑期安全教育短视频,组织中小学校师生暑假前观看,同时与团县委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赠书活动。

四是发布典型案例。创立“‘未’爱护航,法爱同行”品牌实践活动,利用六一儿童节、家庭教育指导周等契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未成年人、婚姻家事纠纷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未成年人等群体。

五是主动提供立法建议。通过深入思考,主动贡献立法“金点子”。例如,增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要求的条款,以及增加配送单位为配送非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规定的立法建议,于2023年10月,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三条中予以明确。

近年来,睢宁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铿锵玫瑰绽芳华”!荣誉既是肯定,更是责任。下一步,少家庭将以表彰为鞭策,以荣誉为动力,让“法”多一丝柔软,让“情”多一份理性,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少年庭 崔欣悦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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