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少年儿童肩负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梦想,靠我们这一代,更靠下一代。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
为提高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4月19日,睢宁法院走进睢宁县第五小学,开展“以案释法防欺凌 健康成长我守护”法治宣讲活动和《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建议征询工作。
活动伊始,法官赵参参根据学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最高院不久前发布的涉妇女儿童案件情况,对校园欺凌的六种典型行为进行了解读,遭受校园欺凌后的主要表现,以及如何区分普通玩闹和欺凌行为,并就欺凌行为发生后学生应该怎么办,学校应该怎么做进行了现场教学。
法官助理崔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和矫治措施为切入点,让同学们深入了解了法律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惩戒措施。随后,选取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网络欺凌、寻衅滋事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并播放少管所宣传教育视频与未成年犯罪人员忏悔心得,告诫同学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要珍视宝贵的自由生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培养良好兴趣爱好,净化身边朋友圈,抵制不良诱惑,不去网吧和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拒绝文身等不良行为。
法官助理仝汉邀请在场同学参与“不要做揉纸团的人”和“水瓶反欺凌实验”两个小活动,通过互动向全体同学传递“既不要成为残忍的施暴者,也不要去做沉默的受害者”的理念。
在活动的提问环节,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三位干警从法律、道德、社会评价等多方面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并就《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的部分规定与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交流探讨。
活动尾声,全体同学在老师和三位干警的带领下,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我承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活动全程,同学们全神贯注、踊跃发言、积极互动,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睢宁法院将常态化推进“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司法保护助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