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睢宁法院李集法庭与李集镇司法所合力,在李集镇矛调中心“融合法庭”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矛盾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
这是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为同村的乡邻,原告经营一家化肥、农药、种子商店,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进稻种、麦种、化肥及农药等物资,未及时付清货款,2020年2月19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出具一份欠条给原告,并载明款项。欠条出具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延至今未付。
调解员郭老师仔细阅卷案卷,初步了解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经沟通后进一步了解到,双方均认可清单中部分款项,仅对小部分存在争议。考虑到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不能因此伤了和气,郭老师便将双方当事人邀请进了“融合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双方均来到融合法庭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随着郭老师和风细雨般地逐渐深入,释法明理,双方也都从一开始的板着脸到放松下来,最终,厘清了陈年旧账。
随后,司法所调解员分别与当事人协商具体支付金额,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磨合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审判团队随即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现场完成文书送达,一起多年的纠纷画写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案件前期准备过程中,由于无法联系到被告,调解工作难以推进,李集法庭充分发挥网格力量,向被告所在村网格员打听情况。最终,网格员们运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找到了被告,还积极参与了纠纷化解,但因劳务费认定存在争议,案件未能调解成功。
考虑到原告均为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但因存在经济上的困难,负担不了高昂的律师费用,法庭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原告四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争议焦点明确,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通过法庭逐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原本怒目相对的劳务双方终于厘清了“糊涂账”。休庭后,在法官的推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本来不报任何希望的,现在好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融合法庭真是我们的福音,感谢法官,感谢网格员、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拿到调解协议的农民工们纷纷对法官感谢道。
“融”是方式,“和”是目的。两件案件的成功调解融入了多元解纷的力量,也诠释了“融”与“和”的内涵。“融合法庭”的设立,不仅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平台,也是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纷”,从“裁判纠纷”到“预防纠纷”,从“是你在诉”到“如我在诉”的全面转变,让“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得到更有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