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牧专委一行首先参观了睢宁县魏集镇徐庄村法治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村书记法治薄弱村整改工作汇报,睢宁法院魏集法庭通过与徐庄村党支部联建共建,采取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底盘”,从源头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法治薄弱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随后,王牧专委一行参观了睢宁县睢城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详细听取了睢城街道“631”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及特色亮点工作。同时,王专委一行还对睢宁法院融合法庭人员配置、场所建设、流程对接及职能建设如何融入镇级社会治理体系进行详细调研,要求因地制宜,不扩编、不新增场所,充分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以切实的举措通过融合法庭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实现新提升。
王牧专委指出,要进一步明确融合法庭建设对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性,通过融合法庭创新实践有效推进法治薄弱村建设和发展,及时有效解决乡村矛盾纠纷,有效减少诉讼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增强村级自治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品质,促进乡村法治建设和治理水平实现再提升。
王牧专委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融合法庭对法治薄弱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在新时代背景下,法院主动作为,传承“枫桥经验”的精髓,将自身职能优势深度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成为推动法治资源下沉、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是精准施策,找准融合法庭促进法治薄弱村建设的切入点。法治薄弱村的产生实际是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问题在乡村发展中的体现,每个法治薄弱村产生的原因各有不同。要加大普法宣传,将融合法庭打造成为法治宣传的阵地。要强化纠纷联合化解,对排查出的辖区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等,需要人民法院指导的,通过融合法庭对接联系法官。同时,要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打造特色调解品牌。
三是建章立制,提升融合法庭对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的贡献度。建立健全融合法庭模式,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重点帮扶,通过健全法律指导、法律服务功能,加大法官联系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分层化解、分析评估机制,建立溯源共享评估机制,形成一体化、全流程矛盾治理体系,促进法治薄弱村顺利摘牌,防止新的法治薄弱村的产生。同时,加强司法建议职能,重点分析突出法律问题和常见类型,预测预防潜在法律风险,为党委政府提供有益建议,提升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