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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法院招募管理人公告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9 09:18:0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已立案受理江苏天一门窗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该4件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江苏天一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街道人民东路18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军。

(二)徐州大九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睢城镇元府东路17号中景豪庭1号楼1-106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昕。
(三)徐州市红樱桃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天虹大道东侧(迎宾大厦南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武献春。
(四)徐州创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高作镇工业集中区1-88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倩。



二、申报条件


1、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为编入徐州市管理人名册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
5、申报机构在本院办理的未结破产案件不得多于5件。



三、管理人确定方式


本次4件破产案件(见附件2),每件案件确定1家机构担任管理人。本院将通过评审与随机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选定每件案件管理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6月2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pdf版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睢宁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指定邮箱。

邮箱号:1778787227@qq.com。
联系人:沈丽娜
联系电话:19805014009。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附件

1.《睢宁县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名表》

2.案件明细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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