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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法新“枫”景 | 不花钱的官司 司法确认高效解纷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04 08:39:20 打印 字号: | |
遇到纠纷矛盾需要调解,但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反悔怎么办?那就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通过“诉前调解、纠纷化解、司法确认”这种三步走纠纷化解模式,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同时,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工作衔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给基层群众、涉诉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



【案情简介】
邱某某患有肺气肿多年,5月31日,邱某某发病,到该镇卫生院输液,期间病情严重而去世。家属要求该卫生院做出赔偿,双方争执不下遂起纠纷。

【调解过程】
6月3日,庆安镇司法所邀请魏集法庭到现场共同进行调解,过程中,魏集法庭工作人员对该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责任划分详细进行释法说理,人民调解员耐心劝导,舒缓双方情绪,最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
在魏集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当事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在依法对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后,随即进行司法确认,出具了裁定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至此,该矛盾纠纷在一日内高效妥善化解。

纠纷经过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司法审查,省去了答辩期、上诉期等诉讼环节,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提交相关材料供法院审查,比举证过程相对正式的法庭审理更为简便快捷、节约时间。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服务,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来源:魏集法庭 李安梅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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