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被告推着轮椅上的原告走出了法庭丨凡人小事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4 09:38:02 打印 字号: | |

六月盛夏,正午11点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水泥地热得烫脚,树梢一动不动没有一丝风气……,在睢宁法院魏集法庭门口的大马路上廖廖几人,老张只身一人咬着牙用力转动着轮椅过来了,为了那“纠缠”很久的赔偿款。

“倪法官,我受伤的时候,交警处理完他就走了,是我不认识的人送我去的医院,医疗费是我自己付的,不送我去医院不说了,现在该赔的钱也不赔!”

“这不怨我,拱门虽然是我搭的,但是这是刘某给我钱让我搭的,你出事这个位置是结婚这家主人说搭这的,我当时告诉他搭这不安全,偏让我搭!”

“就算人家让你搭的,但是这是你的拱门啊,我就该找你,交警都认定你全责!”

“这个我不赔,要赔你去找那两人!”

老张穿着被汗水浸透的衣衫面红耳赤地正在与小陈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了起来,并在争执过程中向倪泗娟控诉小陈的行为,诉说着自己的苦楚和心酸。

“消消气,我们有啥事不能解决,先平缓一下,身体最重要。”倪泗娟一边安抚着老张的情绪,一边倒了两杯水让二人坐下细细说。

倪泗娟在老张与小陈讲述中感受到他们各自的委屈与无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主要是应该找谁赔偿的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数月前,从事喜庆节日拱门搭建的小陈在刘某的委托下为即将结婚的宋某搭了拱门,老张在骑行二轮电动车的途中刮擦到了用来固定拱门的拉绳而摔倒,导致老张身体多处呈现不同程度受伤,车子、手机、衣物皆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搭建拱门的小陈负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事情发生良久,小陈不仅没有赔偿老张的损失,在老张找到小陈时,小陈还告诉老张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找刘某和宋某赔偿相应的责任。老张则认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就是小陈承担责任,多次争锋小陈都不松口,愤而起诉至魏集法庭。

出了这样的事小陈也感觉很憋屈,更让小陈生气的是,事情发生后刘某和宋某理都不理自己,称搭建拱门已经付了钱,这个事情和自己没关系,这让小陈怎么都想不通。倪泗娟知道,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能不能做通小陈的思想工作成为了矛盾化解的关键。

在第一次调解失败后,倪泗娟与小陈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小陈一直固执己见,自己没有错,不可能赔钱。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老张告诉倪泗娟自己不接受调解了,直接开庭审理。庭审这天,双方见面后又是剑拔弩张,倪泗娟见状,先是以背对背的方式与小陈释法明理,将交通事故纠纷与承接合同纠纷分别理清,小陈渐渐缓和情绪,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随后,倪泗娟与老张就赔偿的金额协调沟通,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谢谢法官,这下子我可了了一桩心事。”签完调解书,老张一脸轻松向倪泗娟表示感谢。



“法官,我来推吧”“我不知道是这样的,不然肯定不会让你折腾那么多趟。”看着行动不便的老张,小陈主动将轮椅从干警手中接过边推着老张嘴里边小声嘀咕自己的歉意,并细心地将老张送到汽车的后座。



看着“贴心”的小陈,在场的工作人员感慨道,“这个场景真的是太难得了。”“对呀,一判了之确实省事,但是矛盾激化的两个人,一张纸的判决书不一定能解决他俩心中的疙瘩,可能会带来更加激化的矛盾,这心结解开了,一切都解开了,这就是‘如我在诉’的要义。”阵阵微风吹动着远处的树梢,撩动着倪泗娟的衣摆,看着二人咧着牙互道再见,这天儿真舒适啊!


 
来源:睢宁法院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    举报投诉:0516-80389020、80389605     邮编:2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