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受理江苏瑞燕橡塑助剂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徐州路王物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破产审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上述15家企业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徐州入册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江苏瑞燕橡塑助剂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桃岚化工园经二路西侧、徐沙河北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葛朝东。
(二)徐州龙福温室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园A幢1-118室,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伟。
(三)江苏昶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宁江工业园睢谷智慧大楼四楼,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波。
(四)江苏春晖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城人民东街迎宾大厦,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雪纯。
(五)徐州路王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双沟镇双东村幸福里1幢1009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探。
(六)睢宁县神农蔬菜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睢宁县双沟镇魏林村,成员出资额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吉海。
(七)睢宁县春雷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睢宁县梁集镇刘圩村余庄组,成员出资额1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雷。
(八)徐州市明特医疗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宁江工业园兴业路与德发路交汇处,注册资本36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小龙。
(九)徐州硕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官山镇杨怀村104东侧,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庄石现。
(十)睢宁瑞发石材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小布网大楼8194室,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统瑞。
(十一)睢宁博旭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凌城镇民主村李庄组,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戚旭冬。
(十二)徐州万润达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八里金属机电产业园周楼村孙庄组56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付冬。
(十三)江苏顺风扬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金城街道金泉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滕尚慧。
(十四)徐州晨鑫潮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凌城镇方庄村282号,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兴华。
(十五)徐州小两口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宁县沙集电子商务产业园内,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京艳。
二、申报条件
1、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为编入徐州市管理人名册的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
5、申报机构在本院办理的未结破产案件不得多于5件。
三、管理人确定方式
本次15件破产案件(见附件2),每件案件确定1家机构担任管理人。本院将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每件案件管理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7月10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pdf版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睢宁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指定邮箱,
邮箱号:1778787227@qq.com。
联系人:沈丽娜
联系电话:19805014009。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附件
1.《睢宁县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名表》
2.案件明细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