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关键一环。亮剑失信被执行人,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某拖欠死亡赔偿金等50万元未支付,经申请人提供举报线索,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在苏州市吴中区一带出没。执行干警胡岩接到线索后,立即出动执行。7月9日,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所在辖区派出所,依法调取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车辆行驶轨迹,发现陈某某的驾车驶离监控区域后再无踪迹。执行干警一行遂在附近小区逐一摸排,经过近五个小时寻找,终于在一处小区发现陈某某驾驶车辆,在其儿子家中成功将其拘传,并将其带至当地法院。经过长时间的沟通、法律释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故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拘留陈某某,捍卫司法威严。
拘留完陈某某后,胡岩立即奔赴另一执行地点。余某某申请执行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夏某某在苏州经营一家火锅店,常年不回家。因其店面开业时间较晚,执行干警在其经营场所附近蹲守,经过近3小时的蹲守,顺利拘传到被执行人夏某某。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天气炎热,火锅店生意不好,只能天气转冷后才能够履行义务,胡岩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且双方存在和解基础,遂又耐心组织双方和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先履行3万元,剩余款项自十月份起按月履行,案件顺利和解。
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下一步,睢宁法院将以“小标的 大民生”、“终本清仓”等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攻克一批涉民生案件,让老百姓的胜诉权益更快、更好兑现,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