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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装”到“法袍” | 一波三折的案件与法官的力度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12 08:49:32 打印 字号: | |

“折腾了一年多,终于有了说法了。”7月31日正午,几近40度的高温,刚刚从法庭出来的老张笑着感慨,这奔波近4年的赔偿款终于有了结果。

2020年4月,老张作为某建设公司工人在其承包小区从事木工,操作期间不慎从电梯口掉落,经医院确诊为多发性外伤需保守治疗,然而保守治疗期间老张感觉肩部疼痛不止。经医院复查发现,老张肩部肌腱断裂医生建议其继续保守治疗,后疼痛加剧,当年8月,老张通过手术治疗,并住院20天。后续老张就赔偿事宜与建设公司多次磋商未达成协议,2023年4月,老张将建筑公司诉至睢宁法院魏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温海亭发现建设公司对老张伤情、后续治疗等情况存在分歧,遂在法院主持下对老张伤残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进行确定。然而,第一次申请鉴定,鉴定机构因其受伤、医疗时间点不确定将鉴定材料退回,第二次申请鉴定因DR和CT片提供的不是原件将其退回,因原件在保险理赔被收走了,温海亭与治疗医院协调重新拷贝,终于,在第三次申请鉴定后得出构成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

然而,建筑公司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老张的伤势没有那么严重,不构成伤残十级,要求重新鉴定。看到此种情况,温海亭考虑到重新鉴定不仅会耗费大量时间还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而且违背程序公正,遂再次主持调解。温海亭一方面与建设公司就鉴定程序与鉴定结果的法定性进行充分释明,并就伤情情况从法律角度进行细致说明其该履行的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老张在务工期间受伤也应该给予相应赔偿。最终,经过温海亭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波折近一年的案例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案件的化解不仅要解当事人‘法结’还要解‘心结’,如果案件存在异议一判了之,不仅不能解决当事人心中的疑惑还可能导致激化当事人情绪,所以必须把其中缘由解释清楚、把疙瘩解开,这样才能实现案结事了。”谈及耗费如此大精力化解一件调解希望渺茫的案件,这位从“戎装”到“法袍”扎根基层数十年如一日的法官温海亭说。



 
来源:睢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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