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小标的 大民生”目标,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早上5:30分,执行干警集结完毕,迎着曙光奔向执行现场。
原告仝某某经营“打炕饼”生意,在向被告张某饭店送饼的过程中认识张某,后张某向仝某某借款3000元称用于饭店装修,加上之前欠的饼钱,向仝某某出具4600元借条一张。到期后张某迟迟不予还款,原告无奈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仝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黄乐园经过查询,发现张某名下无任何财产。随后,黄乐园联系申请人仝某某,到被执行人张某经营的饭店拘传张某,发现饭店早已人去楼空,张某杳无音信,加之申请人仅仅因为工作认识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了解并不太清楚,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局。
后来在一次偶然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在另一家饭店做厨师,随即,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车辆和法警,雷霆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法院。黄乐园现场搜查被执行人手机,并未发现任何可执行财产。随后,黄乐园向被执行人做工作,告知这些钱都是申请人辛辛苦苦打炕饼,顶着炉子的高温,一张张饼攒下来的,可以说是申请人的血汗钱,怎么忍心拖着不给。经过黄乐园的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错误,立刻联系亲朋好友借钱,鉴于张某的信用问题,从下午五点一直借到晚上八点,终于在下达拘留决定书的最后一刻,亲属送来了4600元,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是典型的“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标的虽小但是背后是民生的“大课题”,睢宁法院一直以“如我在诉”的实际行动,全力答好“司法为民”的时代考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