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1月28日下午,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受贿一案。睢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媛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睢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阳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邀请了代表委员及相关单位代表20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中,审判长依法有序引导各项环节,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节奏把握准确,各程序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在最后陈述环节,李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对其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忏悔。休庭后,合议庭结合庭审情况以及庭前相关工作,认真细致分析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查明了案件的相关事实、情节。经评议后,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