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睢宁法院召开守信、失信、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执行行动的举措和成效,并发布了守信、失信、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身患癌症坚持履约
借钱还款践行诚信
纳失显威力 主动履行解纠纷
周某某与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睢宁法院生效判决判令倪某应返还周某某22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倪某银行账户上仅有少量存款,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经关联案件查询,被执行人倪某无其他作为被执行案件,且被执行人倪某正值壮年,存在合理预期收入,未来具备相应履行能力。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睢宁法院决定对倪某采取纳失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倪南在被采取纳失措施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该案履行完毕后睢宁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倪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穷尽措施无财产
司法救助解纠纷
张某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12年,经睢宁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张某某50万余元。因义务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张某某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4年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无奈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待发现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案件终本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被行人下落不明,十几年来,已更换六位执行法官,均未执行到位,但历任法官都未放弃执行,在2024年8月份的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时,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本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发现被执行人身患重病,无履行能力,考虑到申请人也家庭困难,后本院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成功化解一起十余年的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