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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执“刑”③ | 看到他“刑” 你就“行”了
作者:睢宁法院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6:59 打印 字号: | |


年末岁尾,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睢宁法院以“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为重点,“亮剑”拒不执行、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在公开宣判拒执罪案件当日组织十余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宣判结果,警示教育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杨某某有房有车,却拖欠工程款70多万拒不履行,且隐匿、转移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车辆,本来只是“欠债还钱”的民事责任,最终确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现场旁听的被执行人深受触动,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在宣判后立即联系亲属送来执行款,案件执结,另有三名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公开宣判效果显著。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司法权威不容挑衅。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也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警示教育部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下一步,睢宁法院将继续坚持为人民司法,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将人民群众“纸上权益”兑现对“真金白银”。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睢宁法院 魏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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