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执行案号:(2024)苏0324执4473号
申请执行人:葛攀春
被执行人:陈宇飞
案外领款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拟发放金额:492555.92元
发放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
特此公告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睢宁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执行案号:(2024)苏0324执4473号
申请执行人:葛攀春
被执行人:陈宇飞
案外领款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拟发放金额:492555.92元
发放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
特此公告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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